转载自乔治元 的博客
请各位先看两条新闻:
第一条新闻: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吕佳瑜 温薷)昨天下午,几名年轻人在王府井步行街高举写着“抱抱来自陌生人的关怀”的纸牌,微笑着与主动上前的陌生人拥抱。据了解,他们是从天涯社区看到长沙“抱抱团”的公益活动后,通过QQ群联系,自发来到街头与陌生人拥抱。但是首次活动1个小时左右,“北京抱抱团”拥抱活动成员被警方带到派出所教育。(摘自新浪网2006年10月29日新京报)
第二条新闻:25日,提交上海市人大审议的《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构成性骚扰的5种具体形式作出界定:语言骚扰,两人独处时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文字骚扰,将骚扰性语言化为文字投递;肢体行为,公共场合身体上的骚扰,如在公交车上,故意紧贴对方身体,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10月26日新华社)。
《上海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写得很清楚了,“在街道上故意接近他人,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等” 即构成性骚扰。因此,街头陌生拥抱的行为本身完完全全、丝毫不差的符合法律对性骚扰具体形式的明确界定。地点,王府井大街,那不是街道又是哪里,是否故意,当然是故意,而且是非常乐意,是否产生身体上的接触或碰撞,抱都抱了何况接触和碰撞。无论是男的抱女的,或是女的抱男的,抱抱团的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中对性骚扰行为的认定。在法律上,抱抱团的行为就是性骚扰,就是违法。
然而矛盾的是,抱抱团的初衷是好的,是善意的是真诚的,是不带有一丁点的思想杂念的,如果将其认定为性骚扰,这法律岂不是将好心当作驴肝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了么?但是,作为一个不知青的被抱者,他完全有理由怀疑一个陌生人在街头抱自己的目的,是病人还是小偷又或者是性骚扰者。因此,有必要问问抱抱团,两个陌生人互相抱一下就代表关怀了么,就可以消除冷漠了么,难道说握手、问候、打招呼、捐助、布施、给陌生人让座、给陌生人一张贺卡等等等等形式都比不上抱那么一下子的关怀来的真切么?有的人捐助偏远山区的失学儿童上学,却一辈子没有和他们见过面,那不是最伟大的关怀么?有必要用一种别人很难理解的形式表达对他人的关怀么?
“抱抱团”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不能不说这样的行为不但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还会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如果这种行为推广发展起来变成全民的抱抱运动,那就意味着性骚扰可以走上大街光明正大合法化,色狼都可以以消除美女冷漠、给美女关怀为理由组团上街抱女人去了,如果哪个女人不让抱,那就是冷漠,就是没人味,就要被色狼发到论坛上立贴骂做装逼犯。岂不荒唐可笑。
当然,还有人说这一抱只是一种行为艺术,是采用艺术的形式表达其深刻内涵。但性骚扰是不是艺术呢?如何判定你的行为是艺术还是性骚扰呢?如果你在街上进行性骚扰活动被人扇了耳光可不可以称之为街头宣传抵制性骚扰的活报剧呢?艺术,需要观赏者理解才能称之为艺术,大多数人很难理解这突兀的一抱,只能感觉莫名其妙,露出来的笑容也必定是尴尬的,因此这样的艺术对于他们来说算不上是艺术,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来说也是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
陌生关怀本身没有错,保护妇女权益更没有错,但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矛盾呢?根源就是这两件事情本身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抱抱的行为有明显的不合理性,而法律制定的又不够严谨,当不合理的行为撞在了不够严谨的法律之上,那就没有什么对错了,还好,中国社会是人治而非完全的法治,在这里看来,甚是值得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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